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树人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树人大学为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拱宸桥、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杭州拱宸桥校区位于杭州城区,绍兴杨汛桥校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杭州拱宸桥校区2个非教学类岗位共2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二)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要求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均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招聘面试等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B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要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另行在浙江树人大学网站(http://www.zjsru.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
面试采用综合化面试方式,主要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树人大学网站(http://www.zjsru.edu.cn,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0571-8828581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部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285816(严老师)
浙江树人大学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