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4月29日,中国政府代表团与印度政府代表团发表谈判公报,宣布双方在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协商,签订了两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的协定。此后,六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在访问印度期间同印度总理尼赫鲁发表《中印两国总理联合声明》,申明上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两国关系的原则,认为这些原则不仅适用于中印两国之间的关系,而且也适用于一般的国际关系问题。次日,他在访问缅甸时,同缅甸联邦总理吴努发表《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确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也应该是指导中国和缅甸之间关系的原则。
(来源:人民网)
(消息来源:校党委宣传部 )
上一条:学深悟透百年党史 引航助力柯桥交通——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周光迅教授应邀为柯桥区交通局作党史教育宣讲
下一条:我校信息科技学院院长王万良作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地址:杭州市树人街8号电话:0571-88297011(学校办公室) 0571-88297000(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5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江夏路2016号 电话:0575-85324517 邮编:312028
版权所有:浙江树人学院浙ICP备05015558号-5 Copyright策划: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