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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的通知
作者:xxbgs   编辑: 时间:2015-03-09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浙树办科(2014)43号],我校正式启动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是学校为资助校内优秀中青年教师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人文艺术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项目。项目的立项本着“突出团队、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原则上在我校省重点学科中设立(在非省重点学科中将视申报质量择优遴选)。本次立项不超过10项(其中非省重点学科不超过2项)。理工类每项资助8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6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请人和团队成员均应为我校在职教职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不超过7人,申请人在申请当年9月1日应未满50周岁,团队成员在申请当年9月1日应未满45周岁。

2.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进入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等各类人才计划,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协作精神。

3.申请人近三年已取得一定的科研业绩:作为第一完成人在浙大核心(最新版)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EI须为EI源期刊,SCI须为SCI源期刊)或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以第一署名人获得1项及以上市厅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团队成员的前期成果应与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具有相关性。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学校及学科建设方向、重点和要求,大而空泛的设计不予受理,应尽可能小且具体并有鲜明的特色和良好的延展性。

二、项目评审与立项

1.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的评审程序为校内形式审查、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专家组会议答辩、异议期公示、学校批准下达。

2.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项目,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组进行评议。

3.项目申请人及团队成员应到会参加会议答辩,专家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建议资助的项目。

4.建议资助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校科研处负责公示期内异议的受理与调查。

三、项目管理与结题

1.中青年学术团队获得正式立项后,获资助者应根据专家组修改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并按要求撰写研究计划,15日内报校科研处(申硕办),及时开展研究工作。

2.项目经费在开题当年全额拨付,获资助者应在立项次年9月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逾期不报或经审核发现开展的研究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收回拨款。

3.项目资助经费仅用于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项目组应按规定使用资助经费。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参照学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经费使用中,用于团队培养的经费(团队成员经费使用比例)不低于40%。

4.获资助者发表、出版与中青年学团队项目有关的论文、研究报告、著作以及鉴定成果等,原则上均应标注“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资助”字样。

5.研究计划到期后三个月内,获资助者应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经济效益证明、学术获奖和新立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六种。项目应按立项时提交的研究计划进行,在研究计划期限内完成与本项目研究内容一致的成果,并按规定标注。具体结题指标为:项目团队的成果应达到以下5条中2条。

①人均完成2篇核心(1本专著或2本译著、工具书)及以上学术论文(中文按浙大最新版,EI应为EI源期刊,SCI应为三区及以上SCI源期刊)。

②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③提供1项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等成果产业化的经济效益证明。

④取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学术获奖。

⑤人均新增0.5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结题成果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一年结题,延期后仍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组会议评审结题成果,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

课题申报相关材料在附件下载,包括《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申请书》、《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申请人申报时需将申请书电子稿发到科研处杨二辉OA邮箱或yeh_222@163.com,并同时将纸质稿一式7份交到科研处,申请人如依托省重点学科申报的,申请书中“团队所在学科推荐意见”由所在省重点学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学科公章,申请人如不是依托省重点学科申报的,由所在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逾期科研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二辉

电话 :内线8831,外线88299831

邮箱:OA邮箱或yeh_222@163.com

附件1: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申请书

附件2:浙江树人大学中青年学术团队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浙江树人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5年3月9日

(消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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