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4号)精神,现将拟调动的娜仁花同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娜仁花,女,蒙古族,197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8年7月参加工作,就职于内蒙古艺术学院,原聘岗位为专任教师,岗级为专技七级,现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拟调动至浙江树人大学工作,拟聘岗位为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拟聘岗级为专业技术七级。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对上述拟调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树人大学纪监审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88297019。
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浙江树人大学人事组织处
2021年10月12日
(消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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