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刘海林
副处长:冯敏、王春艳
联系方式:0571—88109093
部门职责:
1、起草制定学校各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校园总体规划的制定、调整、实施;
3、组织编制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严格控制基建投资,确保基建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4、负责新建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校园建筑物、基础设置的整体修缮(不含日常零星维修);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负责对全校资产的统一规范管理;负责制定学校资产配置标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报废报损、统计分析;
8、负责全校房产的统一管理,制定学校两校区的用房规划;负责教职工住房审核;
9、负责实验室规划及实验室项目申报、建设、绩效考核、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规划论证、验收、开放、使用效益评估;
11、负责学校政府采购的计划、组织、实施及与协调工作;负责学校采购过程监督,协助使用部门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管理和售后质量服务管理;
12、负责校内采购招标;负责学校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考核;
13、负责人文社科实验中心运行和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外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