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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公示
作者:  编辑: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7-07-12 点击数:

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树计〔2017〕32号文件《关于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17级秋季新生开始,调整我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如下:

寝室定员

民办高校

(元/生·学年)

校内住宿资源

备注

4人间

标准配置

2000

杨汛桥校区、致勤楼东西630间、清乐园宿区902间、致和园宿区935间、树人园宿区22和23号楼225间

有卫生间有阳台

非标准配置

1350

树人园宿区8号楼120间、10和12号楼160间

8号楼有卫生间无阳台;10和12号楼无独立卫生间无阳台,

6人间(含5人间)

1500

致信楼1号楼标配188间(6人间)

有卫生间有阳台

6人间以上

1000

致信楼2号楼标配34间(8人间)、树人园宿区17号楼非标配(4人间)

2号楼有卫生间有阳台;17号楼无独立卫生间无阳台

备注:此收费标准从2017级秋季新生开始执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参照执行。



浙江树人大学

2017年7月12日

(消息来源:计划财务处 )

杭州拱宸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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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0015

绍兴杨汛桥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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