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价费〔2010〕161号文件《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民办高校收费的通知》、浙树办计〔2016〕24号文件《关于调整2016级新生住宿费标准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级从杨汛桥搬迁至拱宸桥校区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寝室定员
民办高校
(元/生·学年)
校内住宿资源
备注
4人间
1500
致勤楼东西630间、清乐园宿区902间、致和园宿区935间、树人园宿区22和23号楼225间
有卫生间有阳台
6人间(含5人间)
致信楼1号楼标配188间(6人间)
浙江树人大学
2017年7月12日
(消息来源:计划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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