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浙江省2021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以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2021年8月21日发布的《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第三批)》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时间:10月30日(周六)9:00—16:00。
(二)地点:浙江树人学院杭州拱宸桥校区行政中心206室(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南校区北门,其余校门不开放考生进入;因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办理,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校区)。
(三)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签字并贴照片;
3、本科起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教育部认可的可以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材料);
4、涉及工作经历、职称等条件的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份;
5、应聘档案管理岗、心理健康教育岗、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1份。
以上材料除党员证明外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原件后,招聘单位保留复印件。
(四)说明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名单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半小时内进行。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各岗位均采用综合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计分规则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每一组考官评分的平均值。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天在学校外网公告栏公布考试成绩和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二)候考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流程及相关事宜
1、考生按规定候考时间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进入候考室,未在规定候考时间内抵达候考室者视作自动弃权;
2、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面试规则,考生在候考室进行面试序号抽签;
3、各组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4、每场面试结束后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不签字者视同放弃签收。
三、考察工作补充公告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具体考察环节包括:
1、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应在学校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政审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2、实习考察
考察对象需视情况在我校具体岗位进行4周工作日的业务实习,一般应在公布入围考察人员后一周内开始实习。实习期鉴定作为考察重要环节。
3、心理测试
入围考察人员另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重要依据。
经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不参加体检、政审、心理测试和实习等考察,或体检、政审、实习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下一环节。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原任职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10月30日和31日,我校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查和面试将在浙江树人学院拱宸桥校区进行。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
(一)考生应在考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符合上述要求,但考前14天内有浙江省以外地区行程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我校报告。除提供考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所在区县)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六)本次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在候考室应全程戴口罩,在面试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学校疫情防控流程处置。
2、请相关考生于10月29日16:00之前提交14天内行程截图、杭州健康绿码、考生安全承诺登记表、核酸和血清检测报告(需要排除异常的相关人员提供)等材料,将上述材料发到邮箱:rsc@zjsru.edu.cn,邮件名称: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具体事项如下:
1) 提交本人近 14天内行程截图(通过附图二维码查询,附后);
2) 提前申请杭州健康码,并保证是绿码;
3) 提交个人签名的《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1年第三批)面试考生安全承诺登记表》(附件三);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所在区县)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告知,不得参加考试;
5) 有上述第(二)条情形需要排除异常的人员须提交自己2天内在当地所做的核酸和血清检测报告,两者必须都为阴性;
6)进出校园需要提供身份证和亮码测温,如当天出现体温异常或其他症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置,请考生予以配合。另外请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若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告知我校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曹老师:0571-88283526)。
附件:疫情期间行程查询:
3、根据疫情形势,资格复审、面试期间,如防控措施有调整,届时将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因疫情防控要求,学校不安排停车服务,自驾车到校门口即停即走,请各位考生尽量搭乘公共交通来我校参加考试。
交通指引:浙江树人学院拱宸桥校区南校区北门(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可乘地铁5号线到善贤地铁站,D1出口;或乘坐公交36路、77路、307路、321路、338路、359路、371路到善贤社区(公交站)下车。
2、联系人:鲍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0571-88285816、88283526
附件一: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1年第三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浙江树人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1年第三批)面试考生安全承诺登记表
浙江树人学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