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是省属事业单位。学校创办于1984年,地处杭州市区,现有杭州拱宸桥与绍兴杨汛桥两个校区,占地1230余亩,设有院士领衔的树兰国际医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在校生1.7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学科涵盖医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工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基础扎实、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4个省一流学科,教育部白俄罗斯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和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研究基地,2个省行业平台,1个省创新团队,25个校级研究机构及平台。基于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战略需要,学校正加快建设交叉科学研究院、“医工信”研究及现代服务业基地等平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重点建设学科平台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学术梯队建设,浙江树人大学现设立“特聘(副)研究员岗位”,面向海内外诚聘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
一、设岗学科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品德高尚、身体健康,符合学校人才引进要求。
2、具有博士学位。
(二)特聘研究员应聘条件
1、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在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学习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海外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已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向更高水平提升的发展潜力。
4、近五年科研工作业绩达到学校正高级(非教学型)任职条件,或学术业绩突出、具有标志性学术成果。
(三)特聘副研究员应聘条件
1、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人文社科类在40周岁及以下)。
2、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学习工作经历。
3、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好的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已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近五年科研工作业绩达到学校副高级(非教学型)任职条件,或学术业绩突出、具有标志性成果。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特聘研究员岗位”首聘期一般为三年,实行“目标考核制”。
1、工作目标:在聘期内晋升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或入选省部级人才。
2、工作任务:由用人学院在设岗时根据自身发展要求,在人才培养、人才梯队培育、国家级科研项目、顶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省部级以上成果等方面提出具体职责和业绩要求。
四、岗位待遇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内管理,在聘期内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并根据所聘校内岗位享受正高级或副高级绩效工资,具体按照《浙江树人大学“特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执行。
2、学校为受聘人员提供购房安置费和科研启动经费等,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一人一议。
(1)购房补贴:特聘研究员80万-100万,特聘副研究员 50万-80万;在此基础上,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在首聘期考核合格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后,学校对首聘期后的五年人才服务期追加20万元购房补贴。
(2)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与学科平台经费10-100万,实行人才启动基金申报制度。
(3)其他待遇: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五、应聘方式
本招聘公告常年有效,欢迎海内外博士人才踊跃应聘,加盟浙江树人大学!
(一)应聘所需材料
1、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4、近三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被SCI、EI、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请将以上完整材料整合为压缩文档,以“应聘XX学院+XX岗位+最高学历学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各学院院办(详见附表)并抄送至邮箱zjsru7017@126.com。
(二)联系方式
1、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1-88283526,0571-88297016(曹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zjsru7017@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舟山东路19号(邮政编码:310015)
2、用人学院联系方式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