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享有民主制度和农村治理的有效方式。7月6日,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树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暑期实践分队——“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情况”调研小组来到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在指导老师黄玉霞的带领下,走访村落,探访村民,以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村民们真实数据来了解、获取相关调研课题的内容,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调研的第一站,队员们来到了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缸窑村。村口高卧的古老陶器龙窑十分夺人眼球,让人一下子感受到了缸窑村的“缸窑”特色。走进村子里,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陶器:水缸、米缸、水壶......路旁的一些小酒缸上印画着有关法治宣传的卡通画,每家每户门口张贴的家风家训,缸窑村传统文化的继承与法治文明的宣传有机结合,让人不禁眼前一亮,更是给队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缸窑村不仅是中国的传统古村落,同时也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村中的 “阳光村务”建设也是缸窑村的一大特色。缸窑村的陈书记围绕缸窑村的历史发展、未来趋势为队员们详细的介绍了村中的情况。他表示:金山银山,法律是靠山。法治的践行,是管理村务的根基。村务、党务、财务的透明公开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让整个村庄建设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接下来的行程,小队分别前往了以“何”姓村民为主的何店村与何依山旁水的何斯路村继续开展调研活动。两个村落古建筑群众多,村容整洁干净,村风民主淳朴。村民们遇到调研的队员们,总是热情的邀请进家门来小坐,在路边顶着烈日酷暑耐心的看着每一个问题认真勾选,还会主动讲述这些年村里的变化,对村干部的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宝贵意见。通过与村民的交流,队员们了解到两村的特色村务。其中,何店村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何斯路村新任村领导更以新的规划实现着新的追求,筹划齐全村功能等一系列措施得到村民的好评。

为期三天的调研实践,队员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基层调研,真正了解了当前我国农村的真实现状,学习到了很多课堂以外的知识,对我国的基本制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队员们也深刻体会并感悟到,农村基层干部们要为民干实事,一切从基层群众出发,发展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百姓们真正的需求放在首位。村干部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升华不断实践才能将基层民主落实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