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防空防灾警报的灵敏、有效、增强全区人民的国防观念。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接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浙人防传[2020]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决定5月12日在全市组织一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三分钟)
 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四分钟)
 二、试鸣时间
 2020年5月12日上午10时至10时44分
 其中: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
 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
 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
 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防灾警报
 10时40分至10时44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
 
 届时请全校师生相互转告,不必惊慌。
 保卫处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