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的工作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总结前一阶段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经验的良好基础上,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向前推进。主要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构建了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和群团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推进校务公开阶段,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学校门户网站、校内信息网和网上办公系统的信息分层发布机制。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学校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网站的功能:学校门户网站对校内外进行信息公开,校内信息网对校内师生进行信息公开,网上办公系统对学校教工进行信息公开。2011-2012学年,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发布了树大要闻1000余条,在公告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招聘启事、招投标等各类信息;对校园内网进行改版,进一步完善了学校文件、校内通知、专题栏目、校情动态等栏目,强化了信息公开功能。
二、综合利用多种信息公开载体。学校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广播、年鉴等形式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公开的内容除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外,还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力度。我校在近期目标、远景规划的制定和关系学校事业发展全局的各项改革措施出台前,都及时将有关内容向全校师生公布,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如学校在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各专项计划编制工作中,先后召开了20余次青年教职工、民主党派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考虑到信息公开的内容经常涉及到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各类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学校将校长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并在校园网首页位置公开,听取全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各类邮件涉及的相关事项20多件,内容涉及招生咨询、进修、人才引进、学生食宿、校园管理等多个方面,对这些要求学校都第一时间给予了回复。
三、党务公开与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发展。学校在校务公开阶段,就坚持将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实行党政齐抓共管。在信息公开阶段,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后,我校制定了《中共浙江树人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党政齐抓共管的优势,并落实机构、人员、经费,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纪委监察、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和学生会的监督检查作用,使信息公开深入人心。借助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党务公开充分发挥沟通信息、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并着力推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制度、党外代表人士信息通报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监督制度,使党务公开与信息公开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
目前,我校在落实《实施细则》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单位(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够,实施情况不够平衡;有的单位(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等问题。同时,学校某些单位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处室和学院的作用,促进各单位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三)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浙江树人大学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