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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得两个“十三五”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立项
作者:马牧原  编辑:曾晓江 时间:2019-07-02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三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18号] 文件公布,浙江树人大学环境工程与过程监测实验教学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中心获得立项。

重点示范中心在学校实验室建设中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学校高度重视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为选拔出出优秀项目,组织了校外专家的两轮评审和学校学术委员会投票,并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确定申报项目

省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2年后进行评估认定,合格的将授予“浙江省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是我校实验室建设的重大突破,围绕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教学、完善实验教学标准、提高实验教学成效、推动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具有重大意义,也为学校申报更高层次实验室建设项目打下基础。以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学校将继续加大实验室建设,建设学生受益面广、实验教学水平高、开放共享度大、产教融合和教科融合、实验教学改革和育人成效明显的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消息来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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