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徐绪卿教授撰写的《关于在我省民办高校中推行选派党组织书记制度的建议》,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6月8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范涌副处长、省教育工委组织处陈仁坚处长和华建伟副处长3人专程来校,与徐绪卿教授当面交流,听取意见,商讨落实举措。民办高教研究院高飞、邱昆树博士陪同交流。
徐绪卿教授专门介绍了《建议》思考的背景。他指出,全面推行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确定的重大决策。我省过去在委派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方面已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他认为,选派作为一项特指的工作,有着自身独特的内涵,选派可以在委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借鉴,充实到选派工作实践中去。他还介绍了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范涌介绍了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路径,认为徐教授的建议与省委组织部所开展的工作目标一致、用力一致和做法一致,他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华建伟介绍了教育工委在“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选派”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实际工作中的矛盾,认为徐教授的建议对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推动。陈仁坚在总结性发言中感谢徐教授多年来为民办高校发展和研究做出的努力,在民办高教发展方面有许多建言,为政策制定做出不少贡献。他认为,在民办高校中推行选派党组织书记工作,浙江有好的基础,要结合浙江实际做出特色,为浙江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共同努力!